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(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)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王慧君发布时间:2011-09-30浏览次数:59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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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门、各学院:

  根据教社科司函〔2011〕232号通知,现将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(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)一般项目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
  一、资助额度

  本专项一般项目公开招标,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,申报须参照指南(见附件)。

  二、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

 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,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;最终成果应为专著、研究报告、论文。

  三、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

  1.本专项公司限报2项。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副高)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,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。

  2.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;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。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,否则视为违规申报。

  3.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:

  (1)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(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、基地重大项目、后期资助项目、一般项目)负责人;

  (2)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9年(含)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;

  (3)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(含重大项目、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、青年项目、后期资助项目、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)负责人(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);

  (4)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。

  四、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

  1.2012年度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。

  2.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(www.sinoss.net)(以下简称社科网)“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 项目申报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申报系统”)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。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。

  3.9月28日开始项目网上申报。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评审书》)已启用2012年新版本,以前版本无效。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《申请评审书》,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《申请评审书》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、打印《申请评审书》,并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。

  五、其他要求

  1.申报者网上提交的《申请评审书》和纸质件内容要确保一致,否则不予受理。

  2.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。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,《申请评审书》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、姓名等有关信息,否则作废。

  3.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,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。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。

  请申报者2011年10月28日前报送按要求签字的《申请评审书》一式2份至科研处,同时报送电子文档,电子文档发至:kyc@xzit.edu.cn。

  联系人:仇琛老师,蒋艳老师,联系电话:83105040、83105580。

  附件: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(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)一般项目指南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科 研 处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