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学院:
根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,开展2013年度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清理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关于结项时间。列入清理范围的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必须加快研究进度,及时推出成果,并于2017年12月15日前按程序提出结项申请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
2.关于延期申请。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,如遇特殊情况,需经科研处同意后报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审批。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。
3.关于成果形式。
(1)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,其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,可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。
(2)预期成果为系列论文的,必须有课题负责人独著(或第一作者)3篇及以上省级刊物发表的系列论文,论文内容要围绕课题研究对象,贯穿课题研究主线。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,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,不予受理。
(3)预期成果为书稿的,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。如书稿已正式公开出版,不予受理。
请相关项目负责人,于规定时间内将《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》(见附件)一式2份、结题材料(装订成册,隐藏个人信息)一式4份报送科研处,同时发送《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》电子文本至科研处邮箱。
联系人:张萌萌,蒋艳;
地 点:中心校区 行政办公楼A210办公室;
联系电话:83105580(5580);
电子信箱:kycsk@xzit.edu.cn。附件 项目结项审批书.doc
科研处
2017年3月21日